政策解读之七十二:增加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政策解读之七十二:增加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内容:我省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11个设区市的市辖区及10个县级市城区,对常住人口以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元的标准,安排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我省购买服务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其中一类项目为健康教育、卫生信息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高血压病例管理、糖尿病病例管理、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七项内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指定的服务区域,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二类项目为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重点人群保健四项内容,采取发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卡)的方式,为居民购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
点评: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一直存在着优质资源向城市集中,城市资源向大医院集中的情况。这使得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这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于2006年提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这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在整个项目设计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采取补助供方与补助需方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发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卡)的方式,为居民提供规定的免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这样做有两大好处:第一,通过发放服务券而不是现金,可以保证政府给居民的补助都用到了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第二,把公共卫生服务集中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使资源向这些机构集中,提高这些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从而缓解城市中医疗资源向大医院集中的情况,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匡小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