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08:58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发展改革、经信、公安、商务、工商、质监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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