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五十二: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政策解读之五十二: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内容: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经省政府批准,2008年30个县开展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资金,对试点县因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造成影响的(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此次试点的主要内容为“六个统一”:统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的项目和标准;统一设置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统一收费和罚没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统一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努力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执收执罚部门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并及时足额解缴财政,切实规范执收执罚行为,有效遏制不合理收费特别是罚没收入的增长。二是实行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后,执收执罚部门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与收入挂钩。三是逐步建立收支完全脱钩的长效机制,促使执收执罚部门既不能变相收费、罚款,也不能应收不收、应罚不罚。
点评:国务院明确要求将所有执收执罚部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如果实行“收支两条线”,执收执罚部门不能参与收入分成,就有可能造成收入下降,从而给地方财政带来困难。
因此,要彻底实现“收支脱钩”,就必须打消地方政府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下降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的顾虑。省财政此次新增安排1亿元资金,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下降给当地财政造成的压力,保障执收执罚部门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从而把当地政府的思想充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的工作。从2007年会昌县试点工作来看,这一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相信通过进一步扩大试点,一定会为建立收支完全脱钩的长效机制积累更多有益经验。
(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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