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五十: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政策解读之五十: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内容:为支持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08年,我省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国家已确定的试点县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根据国家统一规划,2010年将基本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即依托各级图书馆和社区、乡镇、村文化活动站(室),建立和完善以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市县支中心、社区和乡镇、村基层服务点为主体的四级服务体系。为切实减轻基层压力,省级财政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县级支中心建设。
点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改善农村文化信息资源贫乏的现状。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项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中国大地上迅速演化为活生生的文化景象。共享工程的实施,开辟了一个不受时空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实施“科教兴国”“以德治国”战略,迅速扭转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信息匮乏和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在这项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新工程、惠民工程的建设中,江西的公共财政再度承担起它义不容辞的责任,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对接成一道可以沟通的绚丽彩虹。
(江西师范大学 教授 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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