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四十: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之四十: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给予奖励
内容:为调动市县主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从2008年起,省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资金,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鼓励和督促市县政府有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推动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控制和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有效途径。
省对市县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按照客观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分配,补助金额不与其实际发生债务余额挂钩,既不让过度举债者“占便宜”,也不让少借和已还债者“吃亏”。补助资金原则上要全部用于化解“普九”债务,对化解“普九”债务后补助资金尚有剩余的县市,要将资金用于化解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再有剩余的地区可以安排用于化解其他政府性债务等相关支出。
点评:农村义务教育 “普九”欠债,不仅是一个长期困扰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一个关涉中国教育公平的大问题。江西化解“普九”欠债的步伐同中央完全一致,而且体现了国家 “债多不多补、债少不少补、早还不少补、晚还不多补”的激励约束策略,从整个行动的一开始,就设立了一道杜绝“糊涂债”、“水份债”、“人情债”、“借新债还旧债”等弊端的防火墙。能让人从中读出一种决心、一种信心、一种义无反顾的坚定不移。实际上,这种决心与自信的底气,还是来自于江西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以来日益显露的发展成效和发展势头??发展是硬道理!
当然,在这项政策阳光照射下,感觉舒心、和暖并喜逐颜开的不只是广大农村承担义务教育使命的中小学校,还包括学校的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以及不是家长的所有的农民。他们的笑,肯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绽放的最令人心动的花朵。
(江西师范大学 教授 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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