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三十四:设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政策解读之三十四:设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内容:在去年设区的城市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我省决定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我省财政为此共筹措2亿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帮助市、县用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种住房保障机制。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主要有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三种。货币补贴是指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居住公有住房家庭所承担的租金给予适当核减。为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省财政近日下发了《江西省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申请、发放等作了具体规定。
点评:廉租住房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发达国家被称为“首席稳压器”,在我国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江西省委省政府极其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两年与11个设区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近年“南昌经验”、“赣州模式”还成为建设部宣传、推广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典型。
江西财政在自身财力并不富裕的情况下,每年安排了相当数量的廉租住房补助资金。今年新春伊始第一批9000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已下达各地。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也是公共财政“阳光”更多照耀到低收入家庭的真实写照。今后随着江西地方经济的加快发展和财政实力的不断提高,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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