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06:19

政策解读之二十八:支持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


政策解读之二十八:支持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


   内容:为支持我省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2008年,我省省级财政将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省文艺创作与繁荣,重点支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文艺创作,推动全省文艺创作与繁荣事业的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的重要论述,我省着力实施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促进公益性文艺创作繁荣,从2008年起,省级财政设立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专项经费,专项资金将引入基金制管理模式,通过公告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出具有江西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造就更多本土性优秀文艺人才,打造江西文化名品名牌,丰富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点评:引人注目的是,江西在今年实施的公共财政政策中,新增了不少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新政策,支持基层 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就是其中的一项。人民群众永远是文艺表现的主体,繁荣文艺创作,根本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我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2008年省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创新管理模式实施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支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繁荣,将有力的解决了城乡群众看好戏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优秀成果。这项公共服务新政策是促进我省文化产品百花齐放、艺术创作蓬勃繁荣、文化事业向更深层次、更高领域发展的重要举措。
(江西省委党校研究员 黄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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