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二十五: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解读之二十五: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
内容:为全面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做强做优林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2008年,我省继续安排5000万元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规划,从2007至2010年,我省每年筹集5000万元,设立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是为省级林业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二是安排林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扶持林农、各类林业经济组织、林业龙头企业等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进行财政贴息;三是扶持油茶、毛竹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建立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和实施边远山区毛竹林开发;四是林木良种繁育与推广,重点用于优良种质资源、珍稀树种培育、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及优质种苗繁育技术研究和培训推广;五是低产低效林改造,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区域林相改造及针叶纯林补阔;六是重点区域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点评:我省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在60%以上,居全国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省人民引以自豪。我省自2004年9月开始的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充分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做强做优林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省财政出台了上述这些政策,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林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我省林业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民的收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省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江西”政策的指引下,一定能够使江西的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环境更好。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史焕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