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05:48

政策解读之二十二: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政策解读之二十二: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粮食增产后劲,2008年,省级财政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以下简称“小农水”)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受益农民将达130万余人。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补助资金的调动和扶持作用,组织和引导受益群众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改造,“小农水”建设将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给予适当配套,受益群众进行“一事一议”投工投劳。补助采用“民办公助”方式,对农户、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村组集体等自愿开展的“小农水”建设项目,财政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同时,对建设项目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机械作业费等给予补助。
点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是一项公益性较强的社会事业,关系到保障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和国家粮食安全,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一个战略重点。随着国家高度重视粮食问题,农民现阶段急需政府解决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解决“旱能灌、涝能排”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逐步取消“两工”和“三提五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缺、投劳少,农田水利年久失修、老化破坏严重,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江西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醒得早,走在前”,从2005年开始,省财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调动和扶持作用,当年安排2000万小农水专项资金,实现小农水专项资金零的突破,建立“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机制,2006年增加到5000万元,2007年达到8000万元,2008年又新增7000万元,总量达到1.5亿元,该项资金投入之大,增长之快前所未有,走在全国的前列。这充分说明,我省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对国家粮食安全是高度负责任的。
省财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补助资金的调动和扶持作用,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预算内资金对水利的投入,在更新改造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田小水利建设和水保治理,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随着水利建设的加强,我省农业综合能力也必将得到增强。
(江西省委党校研究员 黄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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