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十七: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政策解读之十七: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内容:今年开始,我省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对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给予补助,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2008年,我省筹措资金7000万元,对全省约20万名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行补助,资金补助到学生个人;并免费提供教科书,通过全省统一采购后直接发给学生,让民办学校学生也享受到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点评: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中指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这对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力量兴办义务教育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益探索。为此,我省公共财政均衡发展,在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后,2008年,省政府又出台新举措: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这是我省在全面落实中央政策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全国具有突破性的举措。这一制度的实施,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本质,标志着我省义务教育正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财政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其实是对教育的一种导向,也是一种价值观的导向,由政府“买单”培养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青少年树立一种感恩的价值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财政的不断增强,我们将在全社会范围内真正构建起九年免费义务教育。
(江西省委党校研究员 黄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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