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05:21

关于《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鲁财资环〔2020〕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11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过程
在认真学习研究《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11号)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我省实际,省财政厅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了省生态环境厅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履行会签程序,正式印发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内容共19条。主要包含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定义、评价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绩效评价方法和绩效自评报告的内容等,为建立健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奠定了基础,提高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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