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9 10:04:27

政策解读之五:补助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缺口


政策解读之五:补助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缺口


   内容:我省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特殊调整。
此次调整养老金水平共新增资金1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省财政在2007年已安排2.46亿元调待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安排1亿元,总量达3.46亿元,主要对收支平衡缺口大的县市区进行补助,其余资金在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金水平调整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了105元, 月人均达877元。
点评:社会保障被称之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和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百姓关心。在众多的化解矛盾与调整利益机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无疑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并能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针对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较低的现状,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保障厅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43号),拟定了2008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方案。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周密部署、调拨资金,在2008年1月31日前,将全省各地119万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江西省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关注民生工程,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财政支付体系,从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角度入手,保障了中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从而编织了一张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险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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