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三: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
政策解读之三: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
内容:从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
我省制定该项政策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为前提,重点实施住房维修,兼顾少数特别困难的农村低保户房屋新建和重建改造。力争通过努力,用三至五年时间,有重点、分批次地对全省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有效缓解农村低保对象和4.5万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困难。
农村低保户中无住房、极度危房户或住房处于自然灾害严重地段,不适合居住的,可申请房屋新建、重建改造补助;如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用于居住的房屋破损,影响正常居住的,可申请房屋维修补助。其中,极度危房是指用于居住的房屋严重破损,濒临倒塌,已对居住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将采取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入乡镇金融网点,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资金存入救助对象的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点评: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这个政策:
第一,它体现了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保障民生。市场经济能够促进资源的最好利用,但它又会使“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为穷人提供保障,因为保障公民的生存权是政府的义务。
第二,它体现了省政府解决住房问题的新思路。今年国务院组建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表明国家将住房问题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讨论比较多的是在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制度,而我省的这项政策着眼于缓解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充分体现了省政府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
第三,它的设计考虑到了乡镇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项政策将资金直接存入救助对象账户,可以防止补助资金被截留,让省里的资金实实在在地用于低保户和五保户的住房维修。
(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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