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8 10:37:03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情况的报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自2008年3月份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后,我省迅速行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了64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一年多的工作中,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实践特色,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协同配合,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级设立选聘工作联席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段敦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任召集人,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11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地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为做好选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省财政厅配合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制发《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对选聘生选拔工作的具体规程、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保障激励、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省财政把及时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放在首位来抓,对选聘生工作和生活补贴,比照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补贴。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省财政先行垫付资金,并督促市县迅速落实各项政策待遇资金。据了解,除工作、生活等补贴及时到位外,各地普遍为选聘生配备了电视机,一些地方还配备了自行车,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还配备了电脑,并为选聘生每年安排5000元办公经费,为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协同配合,拓宽思路。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充分发挥省选聘工作联席会的作用,自选聘工作启动以来,已先后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各项工作政策,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省委组织部通过编写选聘工作简报、开办“选聘生之声”网络交流平台、在《安徽科技报》编发“选聘工作专版”和举办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等四个平台,及时传达通报选聘生的工作、生活情况,便于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信息,更好地指导和配合。在对下工作指导上,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大学生“村官”月工作汇报、季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党委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进行及时指导;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工作。建立选派干部帮带制度、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高校帮扶制度,特别是将大学生“村官”安排到选派干部任职村工作,由选派干部传帮带,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三、明确职责,搭建舞台。按照选聘工作“四句话”(即“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任务,对大学生“村官”提出了当好“五大员”的要求,即当好宣传员、助理员、服务员、战斗员、示范员。根据大学生“村官”本人的实际情况,因人设置了10个干事创业的平台,即:事务管理型,主要从事文秘、档案、电脑操作等工作;创业示范型,主要是个人从事种养殖等项目;领办协会型,主要是带头或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宣传教育型,主要负责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党员群众收看现代远程教育;全程代理型,主要负责村民生产和生活事务的代理服务工作;中心工作型,主要负责或参与村级中心工作;职务促进型,主要担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抓好团员和青年工作;联系包片型,主要联系和负责一个村民组的工作;协调带动型,主要发挥个人优势,积极协调多方资源,为民办实事;矛盾调解型,主要负责或参与村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职责的明确,岗位的设立,为大学生“村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建立了宽广的平台。
四、加强服务,健全机制。为激励选聘生更好地服务农村,轻装上阵,省财政在今年经济形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选聘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省财政在选聘生任职满两年后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三年后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据统计,我省第一批640名选聘生中有74人在学校期间办理了助学贷款,共贷款94.5万元,代偿经费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全省建立了统一的选聘工作制度,规定大学生“村官”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2天,需要请假或外出的,按照时间长短,分别由乡镇和县级组织部门批准,各级不定期采取电话查岗的形式,对其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市或县每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培训,省里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本领;以县为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经验,提出要求;建立大学生“村官”有序退出机制,对另谋出路或自愿续聘的,要由乡镇提出意见,县级组织部门批准;强化管理和指导责任,县级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确保全省选聘工作健康有序有效地进行。
根据中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下达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我省将在总结分析第一批选聘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第二批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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