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8 10:33:02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各市中心支行,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强化我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0号)精神,现印发《安徽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安徽省财政厅、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安徽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金〔2003〕703号)废止。

附件:1、安徽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市微利项目贷款及小企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一)



安徽省财政厅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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