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垦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垦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9〕91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垦企业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有关农垦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垦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OO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转发 农垦企业△ 会计 准则 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印发200份 2009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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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01632009211150950_1.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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