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8 10:32:25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有关地方金融机构,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省直有关国有及国有控股地方金融企业请于2009年2月5日前将2007年、2008年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和2009年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划以及贯彻财金〔2009〕2号文件的具体落实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财政厅金融处。
2.各县财政局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财政部门管理的金融企业薪酬情况(2007年、2008年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和2009年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各市财政局于2009年2月20日之前将汇总的市本级和所辖县(区、市)财政部门管理的金融企业薪酬情况报送省财政厅金融处。
联系人:王欣、刘凌列,联系电话:5100245、5100475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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