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支持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免费医疗救治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明电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即行动、争取主动,高度重视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经费保障,决不允许出现对群众的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的现象,决不允许出现因经费保障不到位而酿成重大社会责任事故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保落实,要在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实行定岗定责、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积极履行职责,全力落实免费救治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36号)精神,积极履行职责,全力落实免费救治政策,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务求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免费治疗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付,决不能因资金问题而使患者不能及时得到救治。各市、县(区)财政要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并安排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将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深入医疗救治工作第一线,主动了解医疗救治资金需求情况,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将财政垫付资金拨付至接诊医疗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资金时既要保障救治工作需要,也要注意加强监督检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要按照省卫生厅《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统结石病人诊疗方案(试行)》,合理实施救治,防止过渡治疗行为的发生;要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征,合理把握免费诊治对象,防止无限制扩大免费诊治范围。
三、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积极支持奶制品全面检查、行业整顿、质量安全监督、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等与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主动研究奶粉事件对奶农、生产企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配合经委、农业等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维护各方经济利益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扶持奶制品生产和奶农的具体措施。
四、建立财政部门内部与外部、上级与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我厅已建立厅内协调机制,并指定社会保障处汇总有关信息。各市、县(区)财政局也要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指定社会保障科(处、股)统一汇总信息,通力合作,切实加强信息沟通。要建立处理奶粉事件信息日报制度,农业、经建、行政、政法等科(处、股)每天下午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社会保障科(处、股)汇总,并及时将各地在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中出台的支持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医疗救治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书面报送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安徽省财政厅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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