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会〔2008〕1014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
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OO八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土地 储备 会计 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印发85份 2008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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