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8 10:20:50

安徽省财政厅金融处 关于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金融处
关于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为及时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开展情况,研究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决定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报表分为《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统计表》(附件1)和《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各市财政局负责所属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省农垦集团公司负责所属农场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报表由各市财政局和省农垦集团公司,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报表是一项经常性、细致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及时编报,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制度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今年1至6月份统计报表,请于7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附件:1.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统计表
2.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相关附件:
688.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688附.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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