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在联系村所在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在联系村所在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
休宁县人民政府:
现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在联系村所在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在联系村所在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8〕4号)精神,你县被确定为全国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单位,这是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对你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你县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其中,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落实,县农委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三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各负其责。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调研,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好试点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按照中央要求,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同时,要研究制定单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并狠抓落实。县人民政府4月底前要将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制度上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年底前要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依靠群众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把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要充分依靠群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引导,为群众办实事。要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明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范围,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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