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8 10:10:10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部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部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际〔2003〕387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部参与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
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部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际函17号)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二OO三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财政 国际组织 贷款 办法 通知
    抄送:省计委、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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