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8 10:08:33

安徽省财政厅 财办库〔2008〕40号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财办库〔2008〕40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县中心支行,各代理银行: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财办库〔2008〕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预算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公务卡的改革试点工作,省财政厅于2007年转发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40号),并与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印发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17号),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的日常管理、支付管理、财务报销管理和管理职责等有关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市、县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财政部要求2008年在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将按照这一要求,在今年适时召开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会议,选择部分单位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请省直预算单位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进行沟通、协调与配合,制定公务卡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落实公务卡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条件成熟的地方可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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