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研究制定数字服务税草案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18/205_1608242738338.jpg?width=900&size=35718http://file.tax100.com/o/202012/18/837_1608242738458.png?width=255&size=7308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18/232_1608242738511.png?width=255&size=7308
Tax News Service
14 December 2020
IBFD通讯员A. de Juan Ledesma报道
西班牙政府提议针对如何确定数字服务的供应地制定草案,并在数字服务税(DST)法中明确相关义务(请参见IBFD于2020年10月19日的相关报道)。
数字服务供应地
根据DST法,当提供服务所使用的设备位于一国境内时,则该用户被视为位于该国境内且适用此法律。
草案提议将基于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所确定的地理位置,用来明确设备(目标设备)的所在地,除非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手段(例如MAC地址、 WiFi和以太网之类的网络标识、卫星的物理定位等)来推断出不同的位置。
相关义务
草案提议,纳税人必须在每个纳税季度都保留逐笔交易的记录和描述报告。
登记表包含从所提供的数字服务中获得的总收入和客户身份识别。此外,不同类型的数字服务,还需提供以下参数:
- 在线广告:广告在DST征收国的设备中出现的次数,以及该广告在其他设备(无论位于何地)中出现的总次数;
- 在用户间进行商品或服务潜在供应的在线中介:位于DST征收国的用户数量,以及参与此服务的用户总数(无论用户位于何地);
- 其他在线中介服务:用户通过位于DST征收国的设备在数字平台上开设的账户数;
- 在线数据传输服务:在收集数据时位于DST征收国的用户数,以及生成数据的用户总数(无论用户位于何地)。
描述报告需要涵盖以下信息:
- 确定适用DST的技术;
- 服务的供应地;
- 应税所得的计算;
- 确认所使用的文件、程序和应用软件。
西班牙政府还提议对尚未在西班牙注册登记但将来很可能成为DST纳税人的个人和实体进行识别,要求其申请注册成为DST纳税人并对其身份进行相应变更。
政府对该草案在2020年12月16日之前展开公众意见征询,可点击这里查阅(为西班牙文)。
本新闻内附链接,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