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4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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