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7 11:28:03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三月十八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