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7 11:27:52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的通知


上海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流便函〈2002〉080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流便函〈2002〉08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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