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7 10:00:03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20年第7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现将《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18年第3号修订)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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