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十二月税费申报提醒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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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5日,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房产出租)、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月报、核定征收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12月4日-25日,申报缴纳社保费。
?1月1日-12月31日,申报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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