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年底前,这5件事别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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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已近结束
许多政策和申请都将在年底截止
税务君提醒大家
有这5件事要记得做!
01
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般是按年缴费,到年底,很多地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期将会截止。比如,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呢?多地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280元/人,不过有些地方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更高,比如北京明确是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
在这里提醒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为了能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好在规定期限内缴费,否则逾期参保,一般都要经过等待期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点击图片获取缴费攻略
02
及时确认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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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
为确保2021年继续便捷、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您要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条件,及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者WEB端等渠道填报、确认相关扣除信息。
如果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动,可以一键带入和确认,如有变动,可以点击修改。
按照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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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今天开始确认!
2.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填报指南
3.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填报指南
4.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继续教育】填报指南
5.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租金】填报指南
6.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赡养老人】填报指南
7.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大病医疗】填报指南
8.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 | 填报易错“九提醒”!
03
未休带薪年假可以要求补偿
2020年你的带薪年休假用完了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如果没有休完,职工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04
及时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通过认证后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否则养老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
近日,哈尔滨市社保局发布重要提示,截至11月底,哈尔滨市仍有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尚未办理2020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未按期认证人员养老金将被暂停发放。为避免养老金被停发,特别提醒2020年度尚未办理认证的人员,抓紧时间在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
现在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是非常方便了,可以用手机下载当地人社部门推出的认证APP,通过人脸识别,足不出户就能完成。
05
别忘领取失业补助金
如果你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那么别忘了在年底前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是为应对疫情而新增的补贴政策。按照今年人社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要抓紧时间申请,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可以线下申请,也可以选择线上申请。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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