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0 06:15:11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升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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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对外付汇便利度,在前期全国范围内实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基础上,税务总局与外汇局建立了以外部信息交换系统为依托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和付汇效率,解决“跨省办理”问题,提高后续管理与服务水平。
升级后,备案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理税务备案,也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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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通过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理更方便哦!办理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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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1)新增备案表编号功能
升级后,每份备案表自动生成一个14位备案表编号。
(2)新增6位验证码功能
升级后,系统在保存备案表并生成编号的同时,还会生成一组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6位随机验证码(线下打印提示单,线上发送到手机),由备案人交给拟办理支付的具体银行网点。银行网点录入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后打开备案表信息,核对信息正确,备案表中付汇银行与本网点名称一致的,点击确认已查验。若不一致则不予以查验。
Tips:在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备案时,请确保选择的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以及银行网点正确。
(3)调整备案表的作废和修改模式
由于信息交换后,需要实现备案表编号与验证码的一一对应,因此系统取消了修改功能。若备案表信息有误,备案人可直接作废备案表后重新录入新的备案表,从而生产新的编号和与之对应的验证码。与此同时,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将交换至外管局,银行网点用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验证码打开后,外汇局系统将提示该备案表已作废。
(4)新增银行查验反馈功能
外汇银行网点查验后,已查验的备案表编号信息将通过外部信息交换回传至税务总局,最终回传至相关省级税务机关核心征管系统,用于更新备案表的支付状态。
Tips:目前,系统已试运行一段时间,但可能还不完善。如备案人在备案及付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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