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10 04:45:22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强化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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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多措并举,严格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制度,完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闭环式惩戒机制。
一是提升站位,严格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内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设置专人、专岗负责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法制审核、报送、公布及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信息交换,提高联合惩戒成效。
二是强化内部培训,落实具体责任。定期开展内部专题培训,强调“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的政策要求、系统操作等内容,规范具体审批及操作流程,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及注意事项;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订立考核指标,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监督,确保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与联合惩戒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拓展宣传方式,提升震慑力度。一方面在各办税大厅发放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宣传册,定期公告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达到惩戒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进而提高社会公众依法纳税意识。另一方面要求税务干部在税务执法中,向被查对象宣传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的相关政策,做到常鸣警钟。此外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相关知识普及和预警防范,切实提高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及联合惩戒措施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震慑力。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遵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今年以来,已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65户次,并对当事人实施惩戒。今后该局还将持续推进‘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动纳税信用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长效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李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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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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