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税行云 发表于 2020-12-8 10:01:18

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必须按照该规定计税?

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必须按照该规定计税?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8 10:01:1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和第二条均非强制性规定,纳税人仍可选择原有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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