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税不漏 发表于 2020-12-7 14:41:40

我公司是2019年成立并注册在上海市的一家企业,因经营业务变动,迁移到了宁波市海曙区,并于今年9月10日办理了相关手续。请问我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我公司是2019年成立并注册在上海市的一家企业,因经营业务变动,迁移到了宁波市海曙区,并于今年9月10日办理了相关手续。请问我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中的试点纳税人?

滴税不漏 发表于 2020-12-7 14:41:52

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中所指的试点纳税人,是指试点开始后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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