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5 10:00:14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3
为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9号)要求和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经评估机构市场调查和专家会审分析论证,我局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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