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4 20:15:05

税务行政处罚问题解答(一)

1.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后,经过多长时间未被发现,税务机关就不再处罚?


答:对于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期限计算方法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持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当前我市税务机关执行的裁量基准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税务机关执行全省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省现行裁量基准文件依据为《关于修订〈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黑税公告2018年第3号),该文件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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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大庆市税务局法制科
排版 | 大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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