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3 00:35:19

【通知公告】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03/468_1606926918875.jpg?width=1080&size=21776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03/789_1606926918966.png?width=68&size=6583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安徽省税务局将于12月1日开展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以下简称“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0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截止期从12月15日延长至12月21日。
二、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通知纳税人,做好申报期延长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30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03/838_1606926919025.gif?width=446&size=313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03/435_1606926919196.png?width=100&size=1370
更多税收知识,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_^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03/784_1606926919250.jpg?width=1080&size=73938
安徽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03/117_1606926919355.jpg?width=743&size=55915
安庆税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通知公告】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