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 发表于 2020-11-25 23:32:12

亚星化学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基本情况:亚星化学(股票代码:600319),即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生产经营烧碱、氯化聚乙烯、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次氯酸钠溶液、氢气、废硫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等化工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产品;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热力、灰渣制品等。亚星化学于200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工行业,募集资金7.12亿。信息披露违规情况:亚星化学与其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之间的交易未予及时披露。未披露事项包括:
交易发生时间未披露事项
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存在大额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入账,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中,亚星化学直接向亚星集团划转资金122笔,累计金额13亿余元,亚星集团直接向亚星化学划转资金105笔,累计13亿余元。
2009年2月至2010年10月亚星化学向上海廊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发44笔银行承兑汇票累计金额15亿余元全部用于贴现,贴现资金全部被亚星集团使用,事实上构成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间接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于上述资金往来,亚星化学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对于开具的44笔银行承兑汇票,共有36笔未记账,由此导致相应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2010年5月20日及2010年7月26日亚星化学与潍坊银行和平路支行分别签署了两笔保证合同,为亚星集团的两笔均为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亚星公司未将上述重大担保合同及时披露。
同时,对亚星化学2009年年报进行审计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履行充分的分析程序,未发现亚星化学少计应付票据金额,形成了错误核查验证结论;2、在函证没有收到回函的情况下,未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3、对亚星化学200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行政处罚:
关联人行政处罚
发行人证监会责令亚星化学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张福涛、王志峰和汪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周建强、唐文军、刘建平、段晓光、鄢辉、周洋和独立董事韩俊生、王维盛、陈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会计师事务所责令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改正,没收其该项业务收入35万元,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守堂、贺业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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