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 发表于 2020-11-25 23:15:04

宏磊股份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647
上市时间2011年12月28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漆包线、铜管、铜杆、铜线、铜棒、铜配件、铜工艺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铜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n 信息披露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
违规详情法规依据
2012年
经查,2012年4月-12月期间,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集团”)及其子公司违规占用宏磊股份应收票据及资金(含产生的利息)。在发生违规行为后,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造成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处罚结果
2013年9月9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或“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戚建萍、俞晓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8号)和《关于对方中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3】9号)
违规详情法规依据
2013年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票据474,421,933.16元(其中含占用利息为11,206,282.62元)的行为,认定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根据《关于规范上市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浙江证监局责令公司作如下改正: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向上述关联方追索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违规详情法规依据
2014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天健审【2014】3988号),经核实,浙江证监局发现“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控股”)违规占用“宏磊股份”的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2013年累计占用资金为83300.65万元;其中:截止2013年6月30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8159.18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19699.4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10917.0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宏磊股份”未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事实进行披露。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处罚结果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被责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计算截止2014年4月30日被占用的资金余额,于2014年5月27日前追回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
2014年7月28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俞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俞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8号)。
2014年7月30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戚建萍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戚建萍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2014】10号)。
(以上内容摘自宏磊股份代码:002647公告编号:2013-025《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3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13-053《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年9月11日,公告编号:2014-03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22日,公告编号:2014-059《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4年7月30日,公告编号:2014-06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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