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 发表于 2020-11-25 23:13:21

*ST 生化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403
上市时间1996年06月28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生物化工;制药工业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医药项目、生物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咨询及技术推广;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信息咨询。
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
n 2014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1号《关于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年2月26日,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情况的公告。经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现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该项交易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违规详情概要
a. 启动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信息披露不及时。2012年4月1日《会议纪要》(衡府阅【2012】9号)正式下发后,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正式启动,但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直至2014年2月26日才将该信息予以披露。启动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信息披露不及时。
b. 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转让信息披露不及时。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已于2012年11月19日、2012年12月25日完成土地转让过户登记,且土地转让实际成交金额达到披露标准,但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直至2014年2月26日才将该信息予以披露。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转让信息披露不及时。
c. 唯康药业新厂区开工建设信息披露不及时。唯康药业新厂区已于2013年11月17日正式开工建设,但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直至2014年2月26日才将该信息予以披露。唯康药业新厂区开工建设信息披露不及时。

法规依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n 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过程中运作不规范:
违规详情违反法规
在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唯康药业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唯康药业擅自与衡阳楷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启动和实施整体搬迁改造。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和你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过程中未分别按启动和实施整体搬迁改造进行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n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违规详情违反法规
唯康药业董事会、股东会未实际运行。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一条规定。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唯康药业管理控制失效。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和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唯康药业存在使用出纳个人账户情况(账户和密码均由出纳一人保管)和向湖南唯康置业有限公司出借银行账户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
n 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转让会计核算不规范:
违规详情违反法规
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已分别于2012年11月19日、12月25日完成土地转让过户登记,但公司2012年披露的年报中仍将唯康药业老厂区土地列示在“无形资产”科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唯康药业整体搬迁改造过程中未分别按启动和实施整体搬迁改造进行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以上内容摘自*ST 生化(证券代码:000403),公告编号:2014-039《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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