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25 10:10:15

关于《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关于《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在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2018年11月上海考察、2019年春节前北京考察等重要场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6月3日,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17年启动。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42号),明确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为落实冀办〔2019〕42号文件要求,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10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编列省住建厅部门预算。
二、重要意义
为规范使用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在职责划分、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分配和下达、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同时,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我们重点加强资金支持方式的合理化设计,确保通过奖补资金能够有效引导带动各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动《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是关于资金支持范围和使用范围。为集中有限财力,突出支持重点,切实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率,我们在《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42号)明确的实施范围内适当缩小了补助范围,重点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时,针对开展垃圾分类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中的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
二是关于资金分配方式。为充分发挥资金的奖励作用,在资金分配方式上,设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其中补助资金占比80%,使用因素法分配。因素的设定,既考虑了各地常住人口数量、年度生活垃圾处理量、城市社区数量等体现垃圾分类工作任务量的客观因素,也设置了年度厨余垃圾处理量等具有扶优扶强的激励性因素;奖励资金占比20%,通过对各市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进行奖励,以此激发和调动各市高效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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