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
2019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了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设定、审核、上报、下达、调整、绩效目标,以及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全过程的绩效管理。2019年9月河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为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及《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相衔接,制定了《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计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遵循的原则、绩效目标的设定与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绩效的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省级、市县级各自负责的工作职责。
三、相比较财政部《绩效管理办法》我省有哪些创新之处。
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认真研究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8号)的主要精神,与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农村处进行了沟通,不折不扣地落实了中央资金政策管理要求。另一方面,认真结合我省实际。结合《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绩〔2019〕5号)的要求,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细则,并对市、县财政部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四、《实施细则》的管理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相关示范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
五、绩效目标怎样设定和审核。
绩效目标应按要求分类设定和审核:
(一)整体绩效目标。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编报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并按程序提交财政部审核。
(二)区域绩效目标。由市县财政部门按要求编报区域绩效目标,市级区域绩效目标报省财政厅审核,县级区域绩效目标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由县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单位设定,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六、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一)完整性审核。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全面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
(二)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的设定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等是否相关,是否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三)适当性审核。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政策或项目的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综合考虑成本效益,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资金。
七、绩效评价内容包括什么。
(一)资金投入使用。主要考核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否与项目实施方案相符,是否体现了资金统筹整合与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资金项目管理。主要考核绩效目标设定、方案制定报送、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有效管理措施、自评开展情况、信息宣传报道、部门协作机制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三)资金实际产出,主要根据各市、县区域绩效目标,从不同支出方向考核资金的实际产出。
(四)政策实施效果,主要考核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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