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科技投入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创新主体培育进一步加快,协同创新进一步扩大,科技人才活力进一步激活,我省科技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但随着政府科技投入的大幅增长和各项改革政策的密集出台,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存在政府与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功能定位不够明晰,缺乏明确的划分边界;财政事权划分体系不够完整,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科学,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以解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6号),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省科协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我省科技领域事权进行了全面梳理。6月19日,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落实〈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具体工作安排的报告》,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会同省科技厅、省科协等有关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措施,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7月5日至7月8日,征求了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院及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意见,最终形成此次送审稿。
二、我省改革思路
为推进省与市、县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我们在认真研究中央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科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改革思路: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改革要求,确保科技投入政策全面落实。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只增不减。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二是坚持遵循规律,理顺各级支出责任。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一般规律,进一步明确省与省财政直管县,省与市、市管县分担内容,理顺各级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三是完善保障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全面落地。切实加强组织推动,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管理职责,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支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改革。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两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两部分,提出按照中央改革总体部署,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稳妥推进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市、县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为我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按照中央文件改革范围,结合我省现行财政保障模式,从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7个领域进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一方面,明确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属于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包括6项: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省级或市、县财政事权包括1项: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科技领域的其他未列事项,按照中央和我省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再行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另一方面,划分省与市、县支出责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6个事项属于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共担支出责任。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事项为省级或市、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负担支出责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