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25 10:05:28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财行〔2020〕39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内财行〔2020〕39号

各盟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财综〔2016〕914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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