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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楚涵
发表于 2020-11-23 15:45:52
税总函[2017]1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韵]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韵]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娇子(红韵)等12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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