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股权资料在哪里提交?
变更股权资料在哪里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同时又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二、业务描述: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四、办理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
若您咨询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内的变更登记,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进行变更登记,点击“我要办税”进行相关操作,您可在主页面右上角点击“帮助”查看具体操作流程,或者您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