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 发表于 2020-11-21 23:19:14

南纺股份出口货物虚假单证案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50
上市时间2001年3月6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纺织品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经营国家放开经营的其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批文);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煤炭批发经营;金银制品、珠宝首饰的销售与批发。
所属行业批发业
虚假出口货物单证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宁国税稽处〔2013〕26号)。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进出口退免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决定对相关退税予以追回。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违法事实处理决定
2010-2011年期间,公司的出口货物单证中,经核实有54份备案单证为虚假单证,共涉及已退税款10,337,407.24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六条之规定,定性为备案单证违法。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已取得的退税10,337,407.24元予以追回。
公司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不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将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处理决定,15日内将上述税款缴纳入库。该事项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数额为10,337,407.24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并结合2012年全面实施的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加强公司税务管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以上内容摘自南纺股份(600250)公告,编号:临2013-42号《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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