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21 10:09:21

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财农〔2012〕1号
有农业的区县财政局,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333号),我局对《天津市〈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津财农〔2009〕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2、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 天津市《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市财政部门对项目区(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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