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1-21 10:08:51

天津市财政局 津财社〔2011〕50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暂行办法(2011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暂行办法(2011年版)》的通知
津财社〔2011〕50号

   津财社〔2011〕50号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
2011年,我市城乡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30元。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对我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办法(201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 年天津市城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费核定标准(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年天津市农村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费核定标准(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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