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要求,2007年10月,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一条,规定了助学金的享受范围,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申请与评审,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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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财教〔2007〕42号-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津财教〔2007〕42号-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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